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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本市自115年1月1日起開辦「不利處境及多胞胎產婦到宅坐月子服務」資訊

  • 發布單位:家庭教育中心

  1. 依據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115年9月7日桃婦權字第1150023393號函辦理。
  2. 為確保不利處境及多胞胎婦女能獲得妥善的產後照護,透過在產婦熟悉的環境提供個別化產婦健康照護、新生兒照護指導、月子餐準備、基本家務支援與安心陪伴等服務,不僅減少產婦交通移動風險與焦慮,更協助產後婦女健康照顧與親職適應,縮減產後照護資源落差,落實婦女健康平權。
  3. 旨揭到宅坐月子服務概述如下:
    (一)服務對象資格:孕(產)婦本人、或配偶為本市市民之新住民,於孕(產)婦分娩(含流產或死胎)當日已連續設籍本市滿180天(含)以上,且申請後至服務結束之期間仍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,並應具有以下其一資格:
          1.低收或中低收入戶。
          2.特殊境遇家庭。
          3.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家庭。
          4.產婦或其配偶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。
          5.符合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補助核定資格。
          6.雙胞胎、三胞胎以上者。
          7.其他經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需求者。
    (二)受理預約時間:孕產婦於懷孕滿16週起至產後1個月內檢具應備文件向平台廠商預約申請。
    (三)服務期間及時數:經媒合成功後,於產後2個月內提供不利處境產婦最高補助120小時、雙胞胎160小時、三胞胎200小時服務。
    (四)服務內容:提供產婦照顧、新生兒育兒指導、簡易家事清潔及月子餐製作等項目。
  4. 本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台委託社團法人桃園市保母協會承接,如有相關服務問題,請撥打諮詢專線(03)3317025或(03)3317125,或Line搜尋「@318lerxd」(桃園市到宅坐月子服務媒合平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