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0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32400053B號函函及本中心113年下半年 「家庭教育宣導場:小剛的秘密」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申請通過之學校請依排定演出時間,安排學生參加活動。
三、活動當天請各校配合準備事項如下:
(一)活動器材:可擴音播放音樂的設備(含音源線)、無線麥克風4-5支(電量充足)、學生課桌4張(高度一樣)、課椅4張(高度一樣)、折疊椅6張。
(二)為方便本中心劇團人員載運道具及演出,請安排小客車停車位4個,並請事先通知警衛,以免影響演出時間。
四、請學校於演出活動結束後,1星期內繳交活動成果表電子檔(含10張照片及說明、參與
人數情形及其他相關資料)。
五、檢附113年度下半年演出時間一覽表及家庭教育宣導劇場活動成果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