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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民國75年 行政院核定「加強家庭教育促進社會和諧五年計畫實施方案暨修正計畫」,各縣市陸續成立「親職教育諮詢中心」負責諮詢與推廣家庭教育工作。
  • 民國79年 教育部為擴增各縣市未來規劃業務之空間及強化主動積極之作為,將原設「親職教育諮詢中心」一律更名為「家庭教育服務中心」。
  • 民國88年 為提升專業服務、服務品質及有效推展家庭教育工作,復更名為「家庭教育中心」。
  • 民國94年 桃園縣政府完成家庭教育中心法制化程序,正式成立「桃園縣家庭教育中心」為二級機關。
  • 民國100年 依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組織規程第8條,正式定名為「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」。
  • 民國103年12月25日 因應桃園市升格,正式更名為「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」。